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于2007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2009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校贯彻"瞄准市场、服务地方、强化技能、办出特色"的办学理念,依托东莞区域优势和产业环境,建立"政校行企协同、学产服用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建设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
因开办新专业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教师3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个,共招聘3人, 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岗位代码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其他要求 |
PWL01 | 1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教师 | 2 | 交通运输专业(铁道运输或城市轨道方向)、管理类专业 | 全日制硕士 | 讲师、工程师 | 能胜任轨道交通管理及轨道站务、票务、行车、客运管理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及实操和实习,有城轨和铁道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
PWL02 | 2 | 1 | 交通运输专业(铁道运输或城市轨道方向)、管理类专业 | 全日制硕士 | 副高及以上(副教授、教授、高级工程师) | 能胜任轨道交通管理及轨道站务、票务、行车、客运管理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及实操和实习,具备正高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有城轨和铁道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 |
小计 |
|
| 3 |
|
|
|
|
备注: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且具备学士学位;正高45周岁以下、副高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或博士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有相关轨道运营企业5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的、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排名第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
录用人员纳入学院聘用编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学院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在高校人才网(http:www.gaoxiaojob.com)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rsc.dgpt.edu.cn/rczp/)发布招聘公告。
1. 报名基本条件
(1)报名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第一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且有学士学位;
(4)应聘人员必须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 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等方式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需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一并压缩成1个WORD文档,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城轨专业+岗位代码+高校人才网推荐"。未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
报名提交的资料:
(1)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表》(黑色钢板填写或打印、需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具备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4)学术论文(教学岗位提供,限3篇)或其他业绩成果复印件。
3.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期起至2015年6月15日17时30分止。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报名地址及接收简历邮箱
报名地点及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B409);
邮政编码:523808;
联系人:孙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769-23306093、0769-23306192;
接收简历的电子邮箱为:songlp@dgpt.edu.cn。
1. 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初审。
2. 复审
复审时间:报名者须在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考试资格;
(3)工作证明原件(报名阶段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供);
(4)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备注:通过邮寄方式报名者,复审时请另外提供电子版)
1. 考试方式: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课程讲授,应聘人员应选择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课程自备课件、进行试讲,试讲完毕接受面试。
2. 考试时间:
定于6月上旬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组织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考试成绩
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平均成绩为评委有效分总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试讲(岗位能力面试)平均成绩×50%+面试平均成绩×50%,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及体检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四)报考期间请保持联系通畅,如因个人原因未接到我院人事处通知电话或未留意邮箱邮件,而错过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20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zhuanti/dgzyjsxy/page1.html
/upload/201505/28/201505280841088564.doc